湖北通报全省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部分工程项目执行标准规范存在疏漏
时间:2009-05-15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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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近期在全省开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情况。检查结果显示,该省在建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良好,但也有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参建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检查自2009年4月开始。在前期企业自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7月下旬,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州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检查,共抽查房屋建筑工程64项,其中包括住宅工程52项,市政工程两项。此次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问题23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下发执法建议书10份。
此次检查发现,部分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有待规范。少数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就开工,个别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未送审;少数图审机构把关不严,存在漏审现象;一些施工单位的主要专业工种无证上岗或持证不全,主要原材料或试件未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送检,施工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部分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不能全面履行工程质量监理职责,少数项目的总监不是注册监理工程师,个别监理公司存在转让业务行为。检查还发现,部分工程项目执行标准规范存在疏漏。在勘察方面,对地下水、边坡和基坑的勘察评价深度不够、基础选型单一、没有比选方案。在设计方面,有的结构体型规则性差、不利于抗震,有的设计深度不够,还有的构造要求不符合规范规定等。在施工方面,多数工程现场施工计量、测量仪器未按规定检定,不少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或养护随意,部分模板工程较粗糙,结构尺寸控制不准确、刚度及稳定性差,少数工程的圆孔板未堵头、安装未座浆,个别工程砂浆强度低,原位检测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通报中要求,各地要加大查处力度,督促整改落实;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深基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列为本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制定有关规定或采取相应措施,并结合本地实情,在工作安排和资源分配上予以倾斜。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深基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质量检查、巡查的力度和频次。同时,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留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深基坑工程和保障性住房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