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云办发(2016)39号文件精神,培育老干部工作部门文化,展现离退休干部风采,教育引导老干部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敬老为老的深厚感情,始终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打造模范老干部工作部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老干部工作系统中开展“老干部之歌”“老干部工作者之歌”歌词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年7月至8月,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二、 内容要求
歌词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先进文化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重点展现老干部、老干部工作者风采,颂扬老干部、老干部工作者的崇高使命感、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赞美爱岗敬业、关爱老干部的高尚品德,抒发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学习老干部的真挚情感。
三、 报送及评先方式
1、 以州(市)为单位对作品进行初选,每个州(市)推荐上报省局的歌词数量各不超过五首;
2、 参评作品送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文件标题请注明“歌词征集”字样。电子邮箱:
ynswlgbjbgs@163.com.wt 。作者请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3、 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 省委老干部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评选委员会,分别评出“老干部之歌”“老干部工作者之歌”优秀歌词,并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四、 其他
1、 作者须承诺应征作品不涉及抄袭、剽窃等著作权纠纷;作者按有关法律享有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
2、 应征作品入选后,省委老干部局有权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加工修改,并享有对主选歌词的使用权、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省委老干部局承诺对入选作品不授予任何第 三方使用;
3、 作者投稿即视为知晓并同意以上“1、2”两项的内容;
4、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省委老干部局。
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