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公司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外部形象标识的通知》,对企业形象(施工现场)的策划、设计再次进行严格规定。三公司要求,凡属公司在建项目的标识、标牌必须按照《云南建工集团视觉识别规范手册》制作,并做到规范、统一悬挂,不允许自行更改,相关部门在检查工地时,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三公司还要求,所属各直管、直属项目部必须把施工现场统一标识工作作为规范安全质量行为和企业形象建设的当务之急抓紧抓好。明确责任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国家规范、集团公司和业主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形象标识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立即纠正。对于出现影响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项目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时间 :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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